至于獲得優先權的目的則是多元化的。在獲得優先權的路上,是否會遭遇多重獨立發現問題(multiple independent discovery)呢?默頓曾就科學史的案例證實的確存在多重發現問題,這已經成為科學史上的特有現象,如牛頓/萊布尼茨關于微積分的發現、達爾文/華萊士關于進化論的發現、普雷斯特烈/拉瓦錫關于氧氣的發現,以及格雷/貝爾關于電話的發明,等等,早在1922年美國社會學家奧格本(William F. Ogburn ,1886 – 1959)和託馬斯(Dorothy Swaine Thomas,1899 -1977)共同發表一篇的文章《發明是不可避免的嗎?》(Are Inventions Inevitable? A Note on Social Evolution)中就已經揭示出這種現象,在文章中他們列出在1420-1901年間出現的148項多重獨立發現,並在此基礎上提出知識生產的社會決定論,認為知識的產出受到當地社會文化條件的影響。後來默頓正式把此類現象稱為:多重獨立發現假設(1961年),並考察了264項多重獨立發現,指出其中有179項是雙重發現(約佔72%)。由此可見,不同科學家獨立做出同樣的科學發現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的。造成多重獨立發現的條件是,不同區域間處于相似的文化梯度,科學家個體之間由于交流與溝通的不順暢,再加上信息檢索的困難,導致不同地區的不同科學家做出幾乎相近的工作。後續的研究證明,隨著時代的發展、交流的便捷化以及信息檢索能力的大幅提升,多重獨立發現的數量越來越少,因為當發現有人在做同樣工作的時候,一些人會選擇退出,並選擇新的研究領域。從這個意義上說,在小科學時代,多重獨立發現者之間雖然也存在爭議,但很多不涉及學術不端的指控,那種重復性發現恰恰是科學發展的必然代價。在大科學時代,出現多重獨立發現的可能性在迅速降低,甚至是不可能的。此時再出現此類現象,很容易引發學術不端的指控。科學發現的優先權為什麼這麼重要?•成果優先權關系著名譽和利益的分配,一旦規則被打破,將極大地顛覆科技界前沿的運行生態,最終抑制科學共同體的創新積極性。承認是科學界的硬通貨,而承認的基礎在于優先權。因此,真實世界中的優先權之爭大多發生在前沿領域,而科學前沿領域往往又是規則的不完善之地,這就為各種行為的發生提供了可能性。日常的學術規範與規則的有效工作範圍大多在前科學階段與常規科學階段,就如同和平時期有效的道德規則一旦遇到特殊時期就失靈一般,而前沿領域大多也是學科的前沿地帶,在這個區間往往面臨規則不全甚至沒有規則的研究飛地狀態,此時學術研究在老規則的慣性引領下運行,由于老規則與前沿地帶的活動並不完全匹配,導致規則的約束力大幅降低,從而潛在地面臨失範的風險。學術前沿領域的科研活動有什麼特點呢?大體來說前沿領域的研究鏈條包括三個部分,鏈條前端:想法(idea);鏈條中端:載體、手段與方法;鏈條末端:預實現的科研目標。鏈條前端:大體來說,保衛想法幾乎是不可能的,甚至是極度不經濟的,科技界的想法多了,不是所有的想法都是有價值的,因此,學界有句名言:想法是廉價的!說的就是這個道理。鏈條中端:為了使好的想法能夠最終落地,需要一個合適的載體(如研究機構、大學、實驗室等)來初步落實想法,使某一想法具體化,這個過程大多是不可見的,由于載體具有公共資源屬性,同樣面臨保護的困難性;有了載體再加上適當的手段(人、設備、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