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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縣級融媒體中心應上好版權課原標題:建設縣級融媒體中心應上好版權課媒體如何避免陷入侵權糾紛的泥淖?圖片使用需注意哪些版權問題?隨著融媒體的不斷發展,各類版權方面的新問題層出不窮,也成為全國的縣級融媒體中心面臨的普遍問題。 為了讓基層媒體人增加對版權侵權的了解,解決長期困擾媒體人的版權難題,讓他們更好地運用版權,成都市市縣媒體融合服務中心舉辦了以“融媒體版權保護及內容安全”為主題的專場培訓。培訓邀請版權界多位專家,針對基層媒體人員對于互聯網時代的圖片使用、轉載內容等版權保護意識薄弱的方面,從政策法規、侵權維權案例、新聞報道中常見版權風險等不同維度進行了深度講解答疑,讓版權課助力縣級融媒體中心建設。 由淺入深, 打好版權知識基礎 什麼是著作權?著作權的保護對象有哪些?培訓會上,成都市版權事務中心版權事務部負責人李榮強以普及版權基礎知識、劃分版權保護界限開場,為大家先打好著作權相關法律知識基礎。李榮強介紹,著作權也稱版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著作權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種民事權利,屬于無形資產。作品特征主要有三點:一、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現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二、作品應當具有獨創性;三、該表現形式屬于文學、藝術和科學範疇。 對于著作權有了基本了解之後,大家提出了疑問:媒體的合理使用與侵權行為之間的邊界在哪?業界常說的“洗稿”與抄襲如何理解?成都市版權協會法務部長、資深版權律師餘龍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大家講解了新聞媒體常見的知識產權風險及應對方法,由淺入深地講解了傳媒業涉及的合理使用情形和高效防控潛在侵權風險的方法,解答了媒體從業者最關心的版權問題。 餘龍強調,著作權侵權行為是未經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同意,又無法律上的根據,擅自對作品進行使用的行為。 那麼,傳媒業涉及的合理使用情形有哪些呢?餘龍介紹了以下7種情況: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而使用他人已發表的作品;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